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的话,要是不能直接落户的话,就得走评分落户,下面就是72分评分标准,要是满足的话,就能够比较顺利的落户上海了:
一、毕业生要素分————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毕业生要素分————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1)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6分
(2)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1分
3.科研创新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在授权证书正本上须为发明人并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5分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毕业生要素分————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 5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
(1)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
(2)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