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2022上海应届生落户上海的申报已经开始了,想要顺利的落户,就得知道这里面的流程和申报相关的材料等情况,才能比较顺利的落户上海的,下面来看看2022上海应届生落户上海的话,大概怎么准备是比较合适的?
一、应届生准备落户上海第一步
想要在上海落户的应届生,《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这份材料必须要有,怎么领取呢?
1、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携带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2、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划重点:
《通知单》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用人单位2021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2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三、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成绩单;
外语等级证书;
计算机等级证书;
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人事部门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联系地址 |
|
|||||
下属(辖)用人单位 |
||||||
用人单位全称 |
信息登记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
主管部门名称(加盖公章) |
|
|||||||
被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信息登记号 (2022年) |
|
所属行业 |
|
|||
人事部门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2022年度承担国家或市级重大项目情况(可附页) |
||||||||
项目一名称 |
|
|||||||
立项部门:□国务院 □国家有关部委 □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 |
||||||||
项目二名称 |
|
|||||||
立项部门:□国务院 □国家有关部委 □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 |
||||||||
推荐申报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可附页) |
||||||||
|
||||||||
|
往年是否为重点单位:□是(□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否 |